为进一步加强对衍生品业务的自律管理,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经广泛征求行业意见,制定了《期货风险管理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及配套文件。 风险管理公司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经协会备案开展的场外衍生品业务按照本规则执行。对于不符合本规则相关规定无法立即整改完成的,设置 3 个月过渡期,过渡期满未完成整改的,协会将视情况依规采取相应纪律处分措施。
《规则》共十章六十三条,涵盖了总则、交易者适当性管理、交易管理、标的管理、履约保障管理、内部管理、行为规范、信息报送、自律管理和附则等,以及附件《衍生品交易业务保证金管理说明》。
原文链接:
https://www.cfachina.org/aboutassociation/associationannouncement/202502/t20250221_789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