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期货和衍生品法》配套规则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协会自律规则体系,协会对《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期货经营机构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
本次修订保持自律规则整体框架和主要内容不变,重点调整内容为: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经营机构每年抽取不低于 10%的比例进行适当性回访;二是明确了交易者低买高的禁止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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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fachina.org/aboutassociation/associationannouncement/202407/t20240715_746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