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使用风险揭示
尊敬的客户:
您好,本风险揭示是在我司已向您揭示《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的基础上,针对软件使用的风险进行的再次风险揭示。
您在使用或终止我公司提供的交易软件前,我们需要向您特别说明:
一、我司提供的所有交易、行情软件均为第三方厂商开发,且行情软件由第三方厂商运营,交易及行情软件可能因软件自身的缺陷、硬件设备故障、网络通讯线路中断或人为操作的疏忽等原因导致您的期货交易发生损失;
二、我公司为规避交易风险,只允许您使用一种交易系统。若您选择恒生交易系统以外的系统时,我们将视为您同意放弃使用恒生交易系统作为交易软件进行交易的一切权利。期货账户的风险率等风险控制指标请以我司恒生交易系统为准。
三、我公司网站上所发布的行情及交易客户端软件,是为客户提供的一项增值服务。发布行情及交易软件同时还配发了《软件使用说明书》。请您认真阅读,谨慎选择。
四、请您在下载和使用中粮期货的网上交易软件之前,务必注意加强自身计算机安全防护,防止用于网上交易的计算机或手机终端感染木马、病毒,以免被恶意程序窃取口令;加强自身账号、口令的保护,不使用简单口令、定期修改口令、输入口令时防止他人偷看、不对他人泄露口令。
五、本揭示书为《期货经纪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切未能尽述事宜,按《期货经纪合同》中规定和约定执行。
中粮期货有限公司
我已阅读并知晓使用软件过程中带来的风险,且具备风险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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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期货投资者信用风险信息共享管理规则(修订)》
时间:2021.07.07

《期货投资者信用风险信息共享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期货投资者信用风险信息共享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 2010 年颁布实施以来,虽在服务期货公司、甄别投资者、预防信用风险事件发生的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期货行业的快速发展,新形势、新问题的出现,《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已无法满足现有的实际需求。 随着期货行业资产管理业务和风险管理业务的不断创新与发展,期货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司、风险管理公司防范信用风险事件发生的需求急增,二者作为协会会员,对信用风险信息的报送、查询及共享方面的需求日益增强。而现有的 《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信用风险信息的报送、查询主体并未涵盖期货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司和风险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存在部分内容重复的情况,为方便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以下简 称期货经营机构)和投资者理解、落实及适用,同时为落实 国务院保护投资者个人信息、完善投资者信用风险信息异议 处理的要求,发挥协会在期货行业信用建设中的作用,协会对 2010 年颁布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最终整合形成了《管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