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的通知规定,公司决定于2021年8月3日及8月6日结算后,调整红枣,尿素2109,玻璃2110、2111、2112、2201、2202、2203、2204、2205合约的公司标准保证金,具体调整比例见下表:
交易所 |
品种 |
原公司保证金 |
8月3日结算后公司保证金 |
8月6日结算后公司保证金 |
郑商所 |
红枣 |
12% |
13% |
不变 |
尿素2109合约 |
15% |
18% |
21% |
|
玻璃2110、2111、2112、2201、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 |
18% |
21% |
23% |
交割月及临近交割月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按照此标准与此前交易所收取标准中较高的收取。个别合约的保证金可能高于其所属品种的保证金比例,具体保证金比例请见交易软件“系统/合约信息”中查询。
请客户关注交易软件中的相关通知,注意市场风险,理性交易,及时调整头寸,把资金风险率控制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
中粮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