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和大连商品交易所通知规定,公司决定于2026年7月10日结算时将石油沥青期货已上市合约的公司标准保证金按照22%标准收取;将纯苯期货2608、2609合约,丁二烯橡胶期货已上市合约的公司标准保证金按照18%标准收取;将天然橡胶期货2608至2703合约、20号胶期货2608至2703合约、纯苯期货(除2608、2609)已上市合约的公司标准保证金按照15%标准收取;将纸浆期货期货2608至2703合约、胶版印刷纸期货2608至2703合约的公司标准保证金按照13%标准收取。
交割月及临近交割月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按照此标准与此前交易所收取标准中较高的收取。个别合约的保证金可能高于其所属品种的保证金比例,具体保证金比例请见交易软件“系统/合约信息”中查询。
请客户关注交易软件中的相关通知,注意市场风险,理性交易,及时调整头寸,把资金风险率控制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
中粮期货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