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通知规定,公司决定于2026年1月30日结算时将镍期货已上市合约的公司标准保证金按照21%标准收取,将氧化铝、铅、锌期货已上市合约的公司标准保证金按照17%标准收取,将不锈钢、铸造铝合金、螺纹钢、热轧卷板期货已上市合约的公司标准保证金按照15%标准收取,将黄金期货2606、2608、2610、2612、2702合约的公司标准保证金按照27%标准收取,将白银期货2605、2606、2607、2608、2609、2610、2611、2612、2701合约的公司标准保证金按照27%标准收取
交割月及临近交割月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按照此标准与此前交易所收取标准中较高的收取。个别合约的保证金可能高于其所属品种的保证金比例,具体保证金比例请见交易软件“系统/合约信息”中查询。
请客户关注交易软件中的相关通知,注意市场风险,理性交易,及时调整头寸,把资金风险率控制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
中粮期货有限公司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