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7·8”重大骗税洗钱案
★介绍
2015年年初,甘肃省国税局接到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华钰某有限公司等 2064户外贸公司骗税线索后,于2015年7月8日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成立“7·8”专案组,对5户涉案企业并案查处。2015年7月27日,由甘肃省国税局和公安联合行动,在海关、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助配合下,成功破获了“7·8”重大虚开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网上追逃3人,涉案金额14.5亿元,税额1.4亿元,于2016年6月23日被移送至兰州市人民检察院。该案是甘肃省乃至西部地区近年来成功查处的骗税大案之一,虚开骗税数额合计超亿元,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2015年全国十大打击骗税案例。
★基本案情
(1)发案情况
甘肃省国税局接到国税总局线索后,通过突击调阅资料、核验出口单证、实地查访企业等方式发现: 2008年9月至2015年6月,犯罪嫌疑人林某伙同曹某、刘某等人,采取“冒名出口,配单配票”的方式,向上海陈某、浙江金华麻某等买单卖单中间人支付手续费,非法获取浙江义乌、绍兴柯桥等地个体经销商向国外出口货物相关信息,实现“配货”;通过货代平台以甘肃华钰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5户涉案外贸企业自营名义报关出口,采取嫁接和伪造的手法获取出口货物报关单和海运提单等退税单证,实现“配单”;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从甘肃、浙江、山东等地向涉案外贸企业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实现“配票”,达到骗取出口退税目的。
(2)反洗钱调查情况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反洗钱主管部门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对涉案账户开展反洗钱调查,分批次调阅账户开立信息和资金交易明细,对部分涉及外地账户提供开户行查询、账户归属核查等。在反洗钱调查中,对涉案的甘肃华钰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在辖区内的银行贷款情况开展了专项摸底排查,分析了骗取银行贷款的手段和模式,发挥了反洗钱调查在打击经济犯罪和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方面的职能优势。
(3)侦查发现情况
经警方调查,在以林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操控下,甘肃华钰某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国某有限公司、甘肃哈威某有限公司和甘肃新刚某有限公司4户涉案外贸企业共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218份,伪造的海运提单464份申报办理退税,涉嫌骗取出口退税8215万元;涉案供货企业甘肃西域某有限公司涉嫌向涉案外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84份,金额17395万元,税额2957万元,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37份,金额2114万元,税额359万元。该犯罪团伙同时利用虚假的出口业务骗取政府进出口补贴865万元,骗取J银行、X银行、G银行和Z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贷款近亿元。
★案例评析
(1)案件操作手法
①相互勾结买单卖单。以林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与买单卖单中间人陈某、麻某等人勾结,买卖报关单证,中间人从中牟取非法利益,涉案外贸企业非法获取报关单和海运提单。
②冒名出口实现配货。非法冒用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体户等不需要退税的出口货物信息,达到虚假出口的目的。
③移花接木实现配单。一方面,非法获取嫁接的报关单;另一方面,为满足税务机关退税备案单证要求,通过对原始提单进行克隆或篡改,非法获取伪造的海运提单。
④无货虚开实现配票。非法借用的货物出口后,再通过山东、浙江等地的虚开企业和林某控制的涉案生产企业向涉案外贸企业虚开发票。
(2)案件资金交易特征
①利用个人账户结算单位资金,多为虚开发票和骗税款分成的回流资金。涉案主体利用企业单位员工的名义开立大量的“工具账户”,经查每名企业员工均在其指使下开立3~4个个人账户,账户交易在达到一定金额后便更换其他账户,逃避资金监测。
②资金频繁在关联的空壳公司和个人账户之间空转。涉案主体大量配票配货,为了掩饰虚假贸易背景,频繁发生公转私交易,交易金额和频率与其经营规模明显不符,刻意延长交易链条或重复发生转账,伪造与其虚构贸易相符的资金交易。资金去向涉及重点外贸出口城市,比如深圳、义乌、温州等地,其中与地下钱庄重点地区的企业往来频繁,且这些企业与外贸企业的经营范围无关联。
③货物出口目的地与收汇地不一致,通过地下钱庄虚假收汇。涉案企业虚构通过10个海关向59个国家或地区出口业务,但结汇资金均从中国香港流入,货物出口目的地与收汇地不一致,且资金经多次流转集中至个人账户。经查,林某犯罪团伙通过广东詹某等人操纵地下钱庄,从中国香港将外汇汇至林某控制的外贸企业账户上,实现虚假结汇。经对犯罪嫌疑人林某的短信记录和涉案企业结汇流水比对证实,林某定期发出指令,指示詹某按照要求的外币金额从中国香港汇入外汇。
(3)案件启示
本案反映出虚开和骗税涉案地区有向内地蔓延的趋势,并且与逃汇、地下钱庄等违法活动交叉重叠,背后引发的骗取国家财政补贴、银行贷款等行为,不仅给国家造成了巨额税款流失和财政资金损失,而且严重扰乱市场公平竞争和金融市场秩序。各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对涉及出口退税、农产品销售等享受税收优惠企业的客户身份识别,通过询问、电话回访、实现查访、穿透式审核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 )、关联股东身份信息、账户使用目的以及企业真实的经营范围、贸易背景等信息。同时,要加大对涉税与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领域的资金监测,不断完善和拓展涉税犯罪可疑交易监测模型,结合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的通报信息,加强人工甄别,提高对涉税可疑交易资金监测的有效性。
以上案例选自反洗钱名家经典图书——《金融机构可疑交易与洗钱犯罪类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