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使用风险揭示
尊敬的客户:
您好,本风险揭示是在我司已向您揭示《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的基础上,针对软件使用的风险进行的再次风险揭示。
您在使用或终止我公司提供的交易软件前,我们需要向您特别说明:
一、我司提供的所有交易、行情软件均为第三方厂商开发,且行情软件由第三方厂商运营,交易及行情软件可能因软件自身的缺陷、硬件设备故障、网络通讯线路中断或人为操作的疏忽等原因导致您的期货交易发生损失;
二、我公司为规避交易风险,只允许您使用一种交易系统。若您选择恒生交易系统以外的系统时,我们将视为您同意放弃使用恒生交易系统作为交易软件进行交易的一切权利。期货账户的风险率等风险控制指标请以我司恒生交易系统为准。
三、我公司网站上所发布的行情及交易客户端软件,是为客户提供的一项增值服务。发布行情及交易软件同时还配发了《软件使用说明书》。请您认真阅读,谨慎选择。
四、请您在下载和使用中粮期货的网上交易软件之前,务必注意加强自身计算机安全防护,防止用于网上交易的计算机或手机终端感染木马、病毒,以免被恶意程序窃取口令;加强自身账号、口令的保护,不使用简单口令、定期修改口令、输入口令时防止他人偷看、不对他人泄露口令。
五、本揭示书为《期货经纪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切未能尽述事宜,按《期货经纪合同》中规定和约定执行。
中粮期货有限公司
我已阅读并知晓使用软件过程中带来的风险,且具备风险承受能力
请输入关键字
确定
“百大”洗钱典型案例之五十五|梅州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洗钱案
来源:北京反洗钱研究 时间:2021.09.03

梅州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洗钱案

介绍

此案由广东省梅州市辖内银行机构可疑交易报告触发,经反洗钱调查后,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公安机关破获涉案金额高达66亿元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15年12月至201610月,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判陈某某等12名涉案人员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判处1年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265万元。

基本案情

1)发案情况

2013年1月起,反洗钱主管部门陆续收到辖区内M银行报送的4份重点可疑交易报告,报告主体均为贸易公司,账户资金规模与经营情况严重不符,各贸易公司的资金交易特征具有高度相似性,汇总分析初步判断涉嫌非法经营地下钱庄罪,后经侦破发现实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14年3月末,反洗钱主管部门指导M银行向本地公安机关移送可疑线索;4月初,梅州市公安局对可疑线索中的丰顺县H隆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以涉嫌非法经营地下钱庄罪立案侦查。

(2) 反洗钱调查情况

反洗钱主管部门先后在梅州、揭阳、深圳、辽宁、北京、江西、吉林、黑龙江等地开展了反洗钱行政调查32次,调查涉及账户38个,分析交易数据1683笔。同时,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M银行梅州分行、N银行梅州分行和J银行梅州分行均发现辖属部分客户公司的资金交易特征与“丰顺县H隆贸易有限公司”的资金交易特征高度相似,经分析,将涉案公司扩展到15家。

交易数据分析初期,反洗钱主管部门和梅州市公安局以地下钱庄为分析方向展开了分析;后将分析方向调整为涉嫌税务犯罪方向,结合广东省国税局提供的涉案企业的税务数据进行分析,涉案企业的涉税犯罪特征明显显现。反洗钱行政调查协助公安机关及时摸清了作案人员构成、运行模式等情况,迅速锁定了涉案人员,为实施抓捕行动创造了有利条件。

3)侦查情况

2014年715日,在广东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梅州市公安局联合揭阳、汕头、深圳、广州、辽宁营口等地公安机关同时实施抓捕行动,共抓获涉案人员19人,捣毁窝点9处,缴获税控机7台、公司印章100多枚,以及一大批网上银行U盾、电脑等作案工具,同步快速冻结账户20个,冻结资金130余万元。侦查发现,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以揭阳籍陈某华为主,该团伙先以空壳贸易公司的名义非法获取进项发票,再开具销项发票给联系好的“买家”,从而获取利差。具体操作方式为:大部分进项发票是无货虚开,空壳贸易公司通过支付“开票费”从东北粮油公司获取进项发票;少部分进项发票是通过该团伙在揭阳开立的实体店从东北购买玉米,再以空壳贸易公司名义开取发票;取得进项发票后,该团伙再开具销项发票给联系好的“买家”,并按票面金额2.8%~2.9%的比例收取手续费,同时为减少应交税金,该团伙以“玉米精筛”为由压缩销项税额。

案例评析

1)案件资金交易特征

一是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注册空壳公司。为了开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该团伙选择本地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注册了多家空壳贸易公司,公司注册地址多在住宅小区内,且部分公司地址相同或相邻,留存联系方式相同。该团伙同样选择本地会计师事务所以上述公司名义协助办理单位银行账户,并控制使用个人账户126个。

二是交易额巨大,资金快进快出。2012年起,15家涉案空壳贸易公司交易金额累计96亿元,其中资金交易最少的公司也在短短不到3个月时间内累计交易了2.39亿元;同时,资金流入涉案空壳贸易公司的单位账户后,该团伙迅速通过网上银行将资金转移给多个个人账户,涉案空壳贸易公司单位账户仅作为资金的中转站,资金呈现快进快出的特征。

三是资金跨行跨地区流动,并呈现回流特征。据统计,流入涉案空壳贸易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辽宁、云南、福建和海南等十几个省市,且主要通过跨行交易方式进行。同时,为模糊资金来源,该团伙通过其控制的多个个人账户和公司账户进行资金离析划转,并最终实现回流;如20121210日,1家涉案空壳贸易公司给台山县某粮食储备库划入250万元,造成付货款假象;而该笔资金最初来源于该团伙控制的曾某在营口的某银行账户,中间经过包括涉案空壳贸易公司和台山县某粮食储备库账户在内的9个账户周转,于当天全部回流到曾某在营口的另一个银行账户。

四是频繁发生“公转私”和“私转公”交易,基本上是在同一IP地址下通过网上银行完成资金转账,同一人控制多个公司账户特征明显。

五是发票呈连号且接近最高开票限额等特征。2012516日,1家空壳贸易公司给海南汉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开出14张票面金额均为98.62万元的连号增值税专用发票 ( 最高开票限额100万元 )

2)案件启示

一是涉税洗钱涉及面广,案件识别难度较大。涉税反洗钱工作需具备经济金融、税务、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识,而大部分基层金融从业人员的知识尤其是税务知识储备不足,难以在第一时间识别涉税洗钱案件。同时,办理涉税反洗钱案件单纯从资金流、客户身份信息等方面去开展分析识别工作往往存在较大难度。

二是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反洗钱监管。此案中,会计师事务所帮助陈某华等开设大量空壳公司,成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帮凶。所以 , 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 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

三是当前商事改革亟待加强事后监督管理。随着商事改革的推进,企业登记注册越来越简便,事后监管的难度也在加大。空壳企业越来越多,其潜在的洗钱风险也越来越大。市场监管、税务、反洗钱监管部门等应加强沟通,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打击洗钱犯罪。

以上案例选自反洗钱名家经典图书——《金融机构可疑交易与洗钱犯罪类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