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银行9.69亿元票据诈骗洗钱案
★介绍
2016年4月底,兰州市公安局根据A银行兰州分行报案线索,在反洗钱部门的协助下,侦破了吴某某 ( 票据中介 ) 骗取票据承兑案,共抓捕犯罪嫌疑人4人,先后查询涉案银行账户1100个,冻结涉案资金人民币942万余元、550余万美元,追缴现金2484.8万元、扣押车辆6台、查封房产3套、查询冻结股票账户63个。该案是外部诈骗团伙 ( 票据中介 ) 伙同银行内部员工以票据转贴现为由非法骗取银行票据的典型票据诈骗案,涉及全国多家金融机构。
★基本案情
2015年12月31日,A银行兰州分行年底自查盘库时发现,金融同业部有100张金额合计9.69亿元的转贴现票据已于11月10日出库,但票据款项尚未到账。随后,该行于2016年1月3日向兰州市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当日立案侦查。经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于2015年6月以杭州Y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开展中介服务的名义与A银行兰州分行开展银行承兑汇票代持、贴现、买断业务,累计交易金额高达700亿元。2015年11月,吴某某谎称可以将其在B银行杭州分行的100张票面金额 9.69亿元的承兑汇票由A银行兰州分行代持,然后再由B银行杭州分行回购。A银行兰州分行同业部负责人牟某即私自安排工作人员将100张承兑汇票交给吴某某,吴某某随后又通过新疆D村镇银行将上述票据在B银行杭州分行贴现,贴现资金被吴某某转入其控制的3家贸易公司账户后,又分流到其他6个公司及14个个人账户,被其全部用于弥补前期经营中所形成的亏损。
★案例评析
在这起典型的票据诈骗案件中,票据中介伙同银行内部员工以票据转贴现为由从事票据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操作手法主要有以下特点。
(1)内外勾结,9.69亿元的票据被票据中介骗出。2015年11月10日,A银行兰州分行原同业部负责人牟某称要与杭州B银行做票据卖出业务,经签字后让本部门两名员工从会计部办理票据出库业务,会计部门在相关出库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办理了出库,出库票据100张,金额9.69亿元。票据出库后牟某并没有让本部门员工去杭州B银行办理该笔业务,而是按照牟某的指示将票据交给了杭州Y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 票据中介 ) 工作人员褚某,并让褚某在票据清单上签字。虽然操作违规,但双方都默许之前的合作模式:杭州Y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拿到票据后再次转贴现,与其合作银行很多,然后通过期限错配业务在市场上加杠杆配置高风险资产,只要到期能够将资金返还给A银行兰州分行即可规避风险,商业银行、票据中介、个人利益均得以实现。
(2)借壳交易,票据中介以新疆D村镇银行名义将票据转贴现。杭州Y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拿到票据后,按照以前与牟某合作的方式给其一笔回扣,然后通过与新疆D村镇银行之间的代理协议进行借壳交易 ( 每月由吴某某通过个人中介返给某村镇银行200万元的账户使用管理费,吴某某未与D村镇银行直接联系 )。吴某某先利用D村镇银行名义与浙江C银行进行第一次转贴现,给予C银行万分之二的过桥费,然后以“搭桥行”C银行名义在11月11日与杭州B银行再次完成转贴现卖出业务,票据转贴现资金最终进入由法人吴某某控制的D村镇银行账户中。
(3)分散转移,转贴现资金流入中介控制账户及股市。该票据中介公司将转贴现票据款项通过其法人吴某某控制的村镇银行账户汇往全国各地由其控制的关联账户中,实现了票据转贴现资金从银行同业户向该票据中介公司所控制的企业或个人账户的转移。
该案件牵涉的票据市场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涉及的资金巨大,反映出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未将反洗钱义务履行融入具体业务中,在取票、出票、交票等环节中对客户的尽职调查、票据交易的真实性质和资金用途等方面的履职意识淡薄,再加上面对利益诱惑而引发的员工道德风险,违反监管制度与票据中介进行业务往来,最终导致了上述案件的发生。
以上案例选自反洗钱名家经典图书——《金融机构可疑交易与洗钱犯罪类型分析》